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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中心组织召开“我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讨会”

2019-06-10 来源:社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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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探讨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路径,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监测、调查与风险管理制度,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常态化发展,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政研中心承办的“我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讨会” 于2019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来自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医科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会发言。政研中心吴舜泽主任、裴晓菲副主任以及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王开宇副司长主持会议。她指出,生态环境部自2005年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以来,形成了一批优秀的科研成果,在环境与健康顶层设计与工作机制、法治建设与政策制定、基础调查和科学研究以及环境与健康技术标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地方推进落实较慢、制度衔接不紧密等突出短板,亟需围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健康制度体系,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落地见效。  

  政研中心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裴晓菲主任作了“我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的初步考虑”的主旨发言,系统梳理了国外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经验,总结了我国现阶段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技术基础,提出了围绕“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的初步设想。  

  来自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专家分别介绍了我国职业健康及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风险管理的经验,为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借鉴。与会专家围绕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切入点展开了热烈讨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环境与健康工作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是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由“质量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型的必由之路,应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与会专家表示,应建立包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交流在内的全过程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体系,探索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环境管理的路径。从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入手,注重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理念融入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具体生态环境管理手段,在风险削减与控制手段上加强政策衔接,逐步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

   

  政研中心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在环境与健康政策研究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成果丰硕,先后完成了中国环境与健康宏观战略研究、中国环境与健康相关政策评价研究,牵头编制《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有力地支持了环境健康管理决策。在政策实施落地层面,政研中心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全程指导、支持浙江丽水、山东五莲国家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并完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路径,为完善国家环境与健康制度体系、推动国家环境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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