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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征询意向公告

2018-10-30 来源:气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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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财政部批准,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该子项目的目标是探讨未来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优化发展路径,提出构建城市道路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的对策建议以及试点示范方案,为京津冀地区交通与环境领域的协同治理相关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此,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希望聘请咨询公司/机构,就“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开展研究。此任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排放核算管理要求,结合国内外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技术和政策实践,构建多部门参与、数据共享的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以大气污染管控、大气质量实时监测为基础,构建参与地区性环境管理的决策辅助系统,并据此提出京津冀地区移动源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对交通排放对能耗、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的影响进行评估;在京津冀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1个城市,针对城市交通排放核算工具应用和绿色低碳综合管理平台,对不同城市机动车工况和交通水平条件下的能耗、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进行定量化模拟,针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和城市交通管理相关人员组织召开1次系统培训活动,加强京津冀地区城市绿色低碳交通协同发展的能力建设。附件中的工作任务大纲(TOR)列明了本任务的详细工作要求。

  对此工作任务有兴趣的公司/机构须需提供信息,说明其有资格完成本任务

  1.公司/机构介绍;

  2.完成过的类似任务经验;

  3.承担本任务的业务骨干及具有适当技能的人员

  有兴趣的公司/机构,请于20181115日之前向我们表达意向,并提交或送达意向公告中要求的公司/机构信息,见下附联络信息。

  在收到三家以上公司/机构的信息文件后,我们将按世界银行“基于咨询者资历”的采购方法,评选出一家公司/机构,并就合同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

  联系人:杜晓林

  邮政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电话:010-84665301 

  电子邮件:du.xiaolin@prcee.org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20181025

  

  附件:

  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研究项目

  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

  工作任务大纲 

  经财政部批准,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该子项目的目标是探讨未来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优化发展路径,提出构建城市道路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的对策建议以及试点示范方案,为京津冀地区交通与环境领域的协同治理相关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此,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希望聘请咨询专家,就“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开展研究。

  一、背景

  1.关于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研究项目

  本项目选择以京津冀地区移动源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为切入点,旨在通过系统梳理和综合评估现有政策措施和技术选项的协同效应,开发绿色低碳交通排放综合核算工具,分析未来交通节能低碳发展潜力,构建未来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优化发展路径,提出构建城市道路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的对策建议以及试点示范方案,为京津冀地区交通与环境领域的协同治理相关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未来其他城市群或区域的相关交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研究以及相关行动方案制定提供一定决策参考。

  2.关于本任务

  我国目前京津冀地区交通领域污染防治虽然已形成一定的协作机制,也建立了各自的机动车污染管控体系,但由于不同城市管控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水平的差异,目前针对区域性绿色低碳交通协同发展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平台。本研究计划依据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排放核算管理等相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技术和政策实践,构建多部门参与、数据共享的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参与地区性环境管理的决策辅助系统,通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促进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应用,为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本任务强调城市交通绿色低碳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及其应用,在整个子项目中具有基础支撑作用,而且对于推动地方绿色低碳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其他背景信息(如果适用)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1.目标

  本研究通过综述国内外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技术和政策实践经验,构建多部门参与、数据共享的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以大气污染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为基础建立参与地区性环境管理的决策辅助系统,通过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促进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应用。通过以上各项活动开展,为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2.范围

  1)依据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排放核算的管理要求,综述国内外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技术和政策实践经验,构建多部门参与、数据共享的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

  2)结合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以大气污染管控、大气质量实时监测为基础,构建参与地区性环境管理的决策辅助系统,并据此提出针对京津冀地区移动源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等相关内容的对策建议,对交通排放对能耗、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的影响进行评估。综合管理平台可以支撑区域和地方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管控决策、交通管控政策评估、交通道路优化、在用车管理等工作。

  3)在京津冀地区选择1个代表性城市,针对城市交通排放核算工具应用和绿色低碳综合管理平台,统筹协调环保、交通、公安、气象等各部门,对不同城市机动车工况和交通水平条件下的能耗、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进行定量化模拟分析,重点开展高排放高污染的老旧车、重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精确模拟和污染识别,科学评估新能源汽车推广、老旧汽车淘汰、油品升级、“公路转铁路”等措施的减排效果。

  4)组织召开1次系统培训活动,加强京津冀地区城市绿色低碳交通协同发展的能力建设,针对机动车污染管控需求,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相关人员进行绿色交通发展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动车排放影响评估方法、交通优化措施、平台使用等。

  3.方法

  采取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研究方法。

  综述国内外城市交通绿色低碳技术和政策实践经验时,建议考虑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或地区。

  三、专业资历

  申报单位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类研究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交通减排、低碳交通等领域研究项目的经历。

  申报单位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且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的国家部委各项课题或项目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四、交付成果及时间计划

  1.交付成果:

  本任务提供以下成果:

  1)“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研究提纲;

  2)报告初稿,征求评审意见;

  3)报告二稿,征求评审意见;

  4)中期进展报告;

  5)最终报告:《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方案研究报告》《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排放核算工具应用和绿色低碳综合管理平台能力建设培训方案》和《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排放核算工具应用和绿色低碳综合管理平台能力建设培训总结报告》

  所有成果均应提供中文文本,各提供两份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如有需要,还应提供英文文本。

  2.时间计划

  本任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的两周内;

  ●“京津冀地区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能力建设培训”研究提纲交付不迟于合同签订的两周内;

  ●报告初稿交付不迟于2019531日;

  ●报告二稿和中期进展报告交付不迟于2019930日;

  ●【最终成果】交付不迟于20191220日。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的咨询专家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咨询专家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 交付成果1之后支付10%

  ● 交付成果2之后支付30%

  ● 交付成果34之后支付50 %;;

  ● 交付最终成果之后支付其余10%

  六、监督管理

咨询专家向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吴舜泽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组的监督。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将为开展本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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