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机构或其他合规机构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包括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若申报单位采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明确课题实施的牵头单位、课题负责人以及管理模式,明确规定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作协议或联合单位法人签字等)。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如课题负责人仅具有中级职称,须有两名同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在本次对外委托课题申报中,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
3.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的国家部委各项课题或项目中信用良好。
4.年度内已经负责政研中心其他对外委托课题的负责人,负责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两项。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采取线下填写申报材料的方式,申报材料如下:
1.课题申报书(内容及格式参见附件2)。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联合申报证明材料(仅以联合申报形式申请的申请单位须提交)。
4.推荐书(仅中级职称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
5.相关研究成果摘要、获奖情况及国家重大发明、专利等支撑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1.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申请单位名称(联合申报单位填写牵头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副本无需盖章。
2.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整合至一个PDF文件,文件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命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zsb@prcee.org。材料提交邮件的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3.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4.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总师办(634房间),100029
联系人:申宇
电话:010-84665621
电子邮箱:zsb@prcee.org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担单位。政研中心将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择优评审阶段。政研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公示并下达通知,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四、时间要求
请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两份材料都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件材料报送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17:00。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