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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两项标准实施评估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2018-04-28 来源: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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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政研中心承担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实施评估方案论证会在北京召开。来自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环境监察局、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水泥协会、污染治理公司和水泥生产企业的15名代表参加了实施评估方案论证会。

 

    政研中心产业环境政策室贾蕾副主任代表课题组对两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了汇报。裴晓菲副主任对标准实施评估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他指出,水泥行业是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污控制重点行业,本次标准评估除了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对标准文本内容、达标情况、标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环境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估以外,还要结合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超低排放探索和标准执行中反映的问题,重点关注氨逃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管理、在线监测数据的达标判定、无组织排放、非正常工况的豁免时间、监测方法的适用性等问题,广泛听取环境管理部门、行业专家、水泥协会、企业和第三方治理公司的意见,客观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和环境管理建议,为全面提升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参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实施评估方案调查研究充分、结构合理、内容详实、完整、规范,方案编制的原则科学、方法正确、技术路线可行,一致同意通过实施评估方案论证。

    刘鸿志副司长对两项标准评估实施方案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评估方案聚焦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关键问题,兼顾与排污许可制、超低排放等环境管理要求的有效衔接,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刘鸿志副司长要求:一是围绕重点问题,系统评价水泥行业污染物治理技术,筛选一批效率高、排放低、经济成本合理的技术作为示范,助力水泥行业绿色转型;二是进一步全面、客观、深入地分析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排放数据,为标准修订和加强水泥行业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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