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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政研中心举办“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座谈会

2018-03-12 来源: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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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9日下午,环保部政研中心举办了“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座谈会。会议由政研中心主任吴舜泽主持,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政府、湖北省十堰市环境保护局、湖北省仙桃市环境保护局、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人员代表受邀参加。


    本次座谈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开篇之举,是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调研的实际举措。
    会议围绕“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分别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分工、县级党委和政府如何履行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如何通过激励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体制责任”以及“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实施落地的问题与建议”等议题展开讨论。

    与会人员代表一致认为,农村环境保护内容涉及面广,需要采用系统性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农村环境保护责任不同,上级做统筹、下级抓落实,建立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资金筹措和使用、组织推进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县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完善村规民约、道德约束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同时,要探索解决政策条块化、资金统筹使用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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