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古蜀道,半部华夏史。
剑门关天下闻名,是古蜀道核心标志之一。同一区域与剑门关互为依存、历史更为悠久的,还有一片目前存世时间最长、面积最大、数量最多的人工行道古树群——翠云廊。自明代开始,当地实行“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一直沿袭至今、相习成风,当地百姓世代共同守护这条绿色廊道。
翠云廊古柏跨越千年苍翠如昔,离不开制度的外部约束与共治共享的内生动力。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其中之一就是“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的关系”。
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是外因与内因的关系
外部约束是外因,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内生动力是内因,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源泉,两者辩证统一、相互联系、互相转化。
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过度索取、肆意破坏,就要有明确的边界、严格的制度,做到取用有节、行止有度,这就离不开强有力的外部约束。
厦门筼筜湖,以“筼筜渔火”美景而闻名。20世纪80年代,筼筜湖曾因高强度城市开发而水体恶化,成为令人望而却步的臭水湖。为恢复昔日碧水,福建省厦门市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20字方针,修订出台湖区保护办法,依法持续推进筼筜湖生态治理。如今,筼筜湖白鹭低飞、碧波荡漾,蝶变为厦门最美城市会客厅,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全球推广示范。
同样是治理水体污染,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制,设立全国首个法定“河长日”,让每一条河都有人管护。目前,长兴县共有400余名河湖长、2000余名塘渠长及万名民间志愿者活跃在巡河护河一线。如今,长兴又见水清岸绿,成为太湖流域耀眼明珠,多次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县(市、区)“大禹鼎”。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只有调动起每个人的积极性,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让更多主体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才能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互为支撑,二者缺一不可
“微笑天使”——长江江豚是长江旗舰物种,又被称为长江健康状况的“晴雨表”,曾因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重而一度处于濒危边缘。
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长江全流域实行每年3个月的禁渔制度。然而,违法捕捞、“竭泽而渔”屡禁不止,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遭”恶性循环,江豚生存状况未得到改观。
2020年以来,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中国启动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专门制定和实施长江保护法,为推进长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力量。同时,保护长江也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昔日渔民上岸变身“护鱼人”,众多环保社会组织、企业及公众共同守护,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员超2.5万名。2022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为1249头,实现止跌回升的历史性转折。
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缺一不可。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丰富智慧与不竭力量,才能汇聚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磅礴力量。
协同推进“要我做”与“我要做”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发挥这一公共产品的最大效用,既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又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人人动手、人人尽责,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各责任主体的自觉行动。
当前,中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有待健全,有的地方生态环境监管流于表面、监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
新征程上,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关系,科学把握和发挥内外双重驱动的作用。
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30余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订几十项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接下来,要继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强力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硬框框、硬约束,推动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同时,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传播生态文明建设中孕育形成的塞罕坝精神、右玉精神、“三北精神”等,引导全社会树牢生态文明价值观,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推动美丽中国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