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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2023年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综述(下)

2023-10-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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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年会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设1个主论坛,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经济政策、生态保护监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法治保障、全民行动等方面,设5个平行分论坛。参会人员围绕论坛主旨开展理论和实践研讨交流,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在美丽中国建设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处于基础和重要引领地位。与会专家认为,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同根同源”的特点,面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与迫切需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可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将减污作为底线,降碳作为总牵引,协同作为方法和途径,增效作为目标,提升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2022年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有专家认为,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本地区实施方案。浙江省在区域和城市层面最早开展试点,重庆市在政策和管理协同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将碳排放要求纳入环评和排污许可、开展统计融合、综合制定碳普查方案、策划建设“碳污智治”管理系统、推动联动考核等。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管理实践还面临一些挑战,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快速、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如何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的过程中推动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如何构造适应新时代的低碳转型和污染防治管理政策体系等,需要继续探索研究解决。

  有专家认为,石化行业可通过注重源头减排、加强技术措施综合效益评估、加强技术创新、充分运用智能化方式、加强政策创新和资金支持力度等来推动减污降碳工作。钢铁行业可从技术、产业、管理、政策等多个维度推进协同增效。交通行业可通过提升能源与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交通与能源融合、智慧交通等方式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城市层面可紧盯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着力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政策体系、减排路径和管理机制;重点推动试点建设、强化市场运行、发挥好政策工具和基础数据的作用。专家认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还需要加强支撑保障,加快构建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融合清单,编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目录,将清洁生产中审核成熟的方法学和管理政策应用于减污降碳实践,通过数字化方式赋能碳减排。

  法治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新时代十年,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水气土声渣等环境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一整套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专家认为,我国生态环境立法正逐步向国家安全、特殊区域和流域保护等领域进一步拓展。但有些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部分监管制度交叉重叠,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仍然偏弱,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机制还不健全等。有专家认为,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行政立法对立法部门协同配合、法律体系的完备性和协调性以及法律制度效能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立法工作,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为保证新环境法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专家指出,从基层行政执法实践来看,生态环保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宽严相济”的趋势逐渐显现,浙江、河北、山东、湖北等基层执法人员更多采用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适当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过“轻违不罚”“首违免罚”、督促指导整改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营商服务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存在执法效能不高、执法不够严格、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专家认为,这与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不高,执法监管不到位都有关系。

  有专家认为,开展执法监督可有效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要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制度,提高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逐步由人海战术、撒网式监管转向精准化科学化,执法效能大幅提升。当前,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已基本到位。专家认为,下一步要建立严密的环境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的机制建设,提升监督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环境法治建设。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全民普法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抓紧研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

  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全民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与重要抓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加快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主动性、自觉性。

  如何构建美丽中国全民行动体系?有专家认为,美丽中国全民行动体系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发挥人民政府的主导作用、国有企业的示范作用、人民团体的动员作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作用。美丽中国全民行动体系运转的过程,就是各类社会主体在能够获取环境信息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社会手段作用于政府、企业和社会等主体,进而促使其环境行为改善的过程。美丽中国全民行动体系构建离不开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离不开各类环境社会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离不开各类社会主体的能力建设。

  当前,全民践行绿色低碳行为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历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公众的生态环境行为意愿普遍较强,在呵护自然生态、减少污染产生和节约资源能源等多数行为领域基本能做到知行合一,但在绿色消费、参加环保实践和监督举报等少部分行为领域表现一般。针对公众生态环境行为现状问题,专家认为至少有两方面需要引起重视: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不到位,未来不仅要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作用,也要鼓励专家学者、媒体、学校等共同参与“双碳”科普教育,关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培育全社会的“碳思维”。另一方面,部分重点行为领域需要着力推进,包括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等仍有较大改进空间。会上,部分专家结合“双碳”目标,提到餐饮浪费、快递包装浪费等问题仍具有普遍性,建议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制度保障等,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行为水平。

  专家认为,未来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方面,各类社会主体应持续增强自身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能力。基金会可以资助扶持民间环保公益组织,打造企业家、环保公益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平台,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力量。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不仅要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践行者,还应利用好企业平台优势,积极扩大对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运用碳普惠机制等激励引导用户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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