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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打好蓝天保卫战

《环境经济》2017年Z2期

2019-10-29 来源:法规部 作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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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中“蓝天保卫战”的提法,充分表明了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强决心,也真实反映了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政治蓝”“应急蓝”“城市蓝”等成功先例则给了我们“蓝天保卫战”必胜的信心。

  “政治蓝”坚定政治信心

  在重大活动期间,通过党委政府的部署、企业和公众的配合,我国在大气污染严峻背景下实现了“奥运蓝”“APEC蓝”“阅兵蓝”“世博蓝”,给我们带来了蓝天的希望。

  一系列“政治蓝”成绩单说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下定政治决心,企业、公众等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和配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

  “应急蓝”坚定阶段信心

  “重污染天气应急”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回应公众关切作出的制度创新。2015-2016年间,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污染减排措施,有效缓解了大气污染。

  根据专家的评估,污染最重时,北京、保定、廊坊等地通过实施应急措施,PM2.5浓度下降75-100微克/立方米,降幅在15%-25%之间。可以说,这些应急措施有利于污染物浓度“削峰”,减少了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的健康影响。

  诸多“应急蓝”表明,只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配合季节性强化措施,秋冬取暖季的严重污染是可以缓解的。

  “城市蓝”坚定局部信心

  在区域性污染全面解决之前,一些城市率先在局部打赢了“蓝天保卫战”。例如“兰州蓝”“大同蓝”“深圳蓝”。

  “兰州蓝”。从2010年开始,甘肃省委和兰州市委就打响了兰州空气治理攻坚战。通过几年的努力,兰州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昔日阴沉如盖的兰州上空,终于现出了久违的蓝天白云。2015年,兰州市空气质量新标达标总天数达到252天,同比增加5天,达标率69%,超额完成了2014年初向广大市民的承诺——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0天以上、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作为一座历史名城同时又是重污染城市,“兰州蓝”成为当地一张新名片。

  “大同蓝”。2003年大同是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十大城市之一,二级以上良好天数仅为145天,在全国113个重点监控城市中环境质量排名倒数第三。近年来,大同空气质量逐年向好,在山西省11个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连续四年名列第一。2016年,大同是山西省唯一一个没有启动雾霾橙色及红色预警的地级市。

  “深圳蓝”。十多年前,深圳的灰霾天数最高达187天。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配合积极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06-2014年,深圳市PM2.5的年均浓度以每年平均3微克/立方米的速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已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在2015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29.8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 深圳市宣布要在2020年达到PM2.5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

  上述城市的实践表明,只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大气污染是可以治理的。

  “广东蓝”坚定区域信心

  广东是我国内地最早被雾霾肆虐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将PM2.5列入空气质量评价,并且向公众公布数据的省份。近年来,广东在大气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三大经济区中率先实施大力治霾,珠三角地区PM2.5连续两年达标(全年平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 。

  广东的成绩表明,只要有关地区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协同治污,区域性污染是可以治理的。

  “水泥蓝”坚定企业信心

  2014年,新疆经信委、环保厅和兵团工信委、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水泥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水泥熟料生产和采暖期“错峰”进行,除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外,其他所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1日期间全部停窑。

  2015年,工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推广试行水泥错峰生产。

  2016年,两部委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正式决定北方15个省(区、市)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实践表明,企业将重污染生产环节安排在空气污染扩散条件好的季节,不但达到了减轻污染的效果,而且基本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极低。这也给了有关行业一个启示,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督查蓝”坚定执法信心

  2月15日-3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省市展开了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此次督查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18个城市,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

  督查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并没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政策的污染治理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考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方面存在工作启动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区县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禁煤区锅炉取缔和砖瓦窑关闭工作推进不到位, 个别污染点源排放不达标,一些施工工地等面源污染控制不到位。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存在应急预案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减排清单中部分停产限产企业和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规定具体减排措施,部分企业执行停产限产要求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要求,还存在工地裸露场地未覆盖或覆盖不全面,渣土车未覆盖上路行驶,焚烧树叶等现象。

  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实践表明,充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政策的污染治理要求,还有很大空间。

  “措施蓝”坚定行动信心

  政府工作报告不仅确定了“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的任务,而且明确提出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和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等五个方面的多项具体措施。

  在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

  蓝天保卫战不仅是方向,也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只要落实上述行动,蓝天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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