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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环境报》 2018年12月5日

2018-12-05 来源:环境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作者:郝亮 郭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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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体制与制度问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一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可以通过释放制度红利,在降低监管成本与难度的同时,提高质量与效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并从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5方面做出具体部署。可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对其进行改革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对解决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体制与制度问题,叠床架屋、九龙治水的制度体系难以应对愈加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一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可以通过释放制度红利,在降低监管成本与难度的同时,提高质量与效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有利于解决环境资源的产权不明晰、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等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有利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消除不同部门“依法打架”的弊病。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有利于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在科技、物质、人才等方面的履职需要,确保能力同任务相匹配。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可以为各类环境社会主体提供多元化的参与平台和机制,有利于保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只有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才能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化解环境社会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监管、经济政策、法治、能力保障和社会行动5个子体系既相互支撑,又相对独立,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方面,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和社会行动体系间相互支撑、协同增效,共同构成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例如,环境信息公开是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前提和基础,科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加强与改善,也会对监管、经济政策、社会行动等体系的优化产生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各体系又相对独立,侧重点各不相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使监管者和所有者相互独立,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准确。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资金保障,必须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保护好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支持,创造“不想污染、不能污染、不敢污染”的刚性约束。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科技、信息、物资和人才队伍,更好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公众等与政府一起勠力同心、相向而行,实现美丽中国全民共建,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群众基础。

  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工作正有序推进。经济政策体系方面,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基本建立了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保护税、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一系列重点环境经济政策也取得突破。法治体系方面,我国已形成由《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近20部法律组成的相对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还对部分法律进行了修订,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管体系方面,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整合了相关部委的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推进,覆盖全面、科学合理、天地一体、部门协同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但与监管要求依然有一定距离。能力保障体系方面,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但占GDP的比重尚需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成因、水体治理、土壤防治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有序推进,但核心科学与技术问题仍需进一步破解。社会行动体系方面,各类环境社会主体发展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仍然单一。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在继续保持经济政策体系与法治体系优势、推进监管体系和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弥补社会行动体系这一短板。一方面,应继续保持优势,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经济政策,更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奋勇直追,推动监管改革工作尽快落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速建成,环保投入继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不减。要着力弥补社会行动体系的不足,通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使其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使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通过扶持与激励、监管与约束等多种手段,促进各环境社会主体在相关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内加快发展。建立多元化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方式和机制,将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通过参与环境质量改善进程,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满意度,增强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获得感。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当前,必须通过改革完善监管、法治、经济政策、能力保障、社会行动等制度体系,构建覆盖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让全国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绘就青山绿水、诗意栖居的美丽中国画卷,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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