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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面子”工程,更是“里子”工程

“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微信公众号 2018年3月18日

2018-03-19 来源:法规部 作者:和夏冰 殷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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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长远、意义重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方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一方面还直接关系到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乃至区域生态环境整体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和基础。
 
    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任务依然艰巨。从2008年开始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投入了375亿,整治了11万个村庄,大约有2亿农村人口从中受益,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污水问题、垃圾问题,推动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队伍、能力和政策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历史欠账多,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农村群众对生态宜居乡村环境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成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中的短板,亟待加快改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优先的是打基础、建机制。要从基础上理顺责任机制,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使各项措施有机结合、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完善互通、适宜农村的长效机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重要的是做实农业农村农民的绿色“里子”。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打牢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基础,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统筹,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优化生产生活方式,从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由里及外地推动落实,从源头解决环境问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核心的主体和最终的检验标准还是农民自己,要做成老百姓自己的“面子”和“里子”两面都好的民心工程。农村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家园,农村人居环境美不美要由农民说了算,要以农民的切身感受为判断基准。要科学把握各地农村的差异性和特点,结合当地实际,要有农民味道和乡土气息,不求大、不求洋,不求千篇一律,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村规民约,将生态环境保护渗透到村民心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
 
    农村美不美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响了发令枪、吹响了冲锋号。“面子”工程是起点,“里子”工程是根本。“面子”不好,农民不舒心。“里子”不好,农民不放心。从“求面子”到“抓里子”,接地气,办实事,带给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优美人居环境实惠,办成“面子”和“里子”两面都好的民生工程。

    发布:“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微信公众号,2018年3月18日
    作者:和夏冰、殷培红,环保部政研中心法规和体制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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