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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标准发展及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上海质量》2011年第7期

2012-11-06 作者:冯相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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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为应对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英国倡导发展“低碳经济”,日本提出建设低碳社会,世界各地争相发展低碳城市,中国当前也在以节能减排为契机践行低碳发展。而促进低碳发展,离不开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发展,其中碳排放管理标准被认为是构建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过去的几年中,低碳标准在国际社会得到了较快发展并逐渐形成体系,如GHG  protocol、ISO14064和PAS2050等。

    一、 主要国际碳标准的分类比较

   从开发主体来看,现有比较权威的低碳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温室气体系列标准,包括ISO14064《温室气体认证标准》、ISO14065《温室气体认证要求标准》、ISO14067《产品碳足迹标准》,以及ISO14066《温室气体审定团队与核查团队的能力要求》;二是世界资源研究所(W 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开发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具体包括已经发布的《公司量化并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指导》、《确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减量的指导》,以及2011年下半年即将公布的《企业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三是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公众可用规范(PAS)”,即PAS2050《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和PAS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四是其他机构开发的自愿碳减排标准,如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开发的黄金标准(Golden Standard, GS)和气候组织开发的自愿碳标准(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VCS)等。

   根据应用主体的不同,现有碳标准可分为四大类,一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层次的,如W RI的《公司量化并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指导》、ISO14064-1、PAS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二是针对项目层次的,如W R I和WBCSD的《确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减量的指导》,ISO14064-2和WWF针对碳减排项目的黄金标准;三是针对产品和服务碳足迹的,如ISO14067、英国标准协会的PAS2050;四是针对整个企业价值链的,如WRI即将公布的《企业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从覆盖范围来看,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发的碳排放标准较为系统完整,涵盖了从量化、报告组织、项目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碳排放,到审定、核查不同应用主体的

碳排放,而且对审定和核查团队的能力建设也出台了相应标准。比较而言,BSI和WRI/WBCSD等机构则更专注于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的开发与应用。

   纵观上述国际碳排放标准,我们发现这些标准涉及的项目、产品或服务总是依托于一定的经济主体,要么是发生在这些经济主体内部,要么是由这些经济主体直接提供,因此可以说现有国际碳标准的最终适用主体也是不同机构、组织或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一方面,这些碳标准的开发为规范企业或组织等经济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方法学基础;另一方面,企业等微观主体也需要一定的政策措施(如碳标准)来帮助其识别出节能减排潜力,促进其能效提高,相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产品碳足迹标准和企业价值链标准的实施就有助于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推进更多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参与减排。

    现有各种碳标准除了可以从组织层次、项目层次、产品层次以及价值链等多个层次指导或规范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构建和完善监测、统计及核算管理体系之外,还能够帮助社会公众正确了解相关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的积极行动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绩效,促进整个社会低碳消费模式的培育,同时有些标准也可以帮助社会公众甄别识别某些企业是否存在“漂绿”行为、是否实现其所谓的“碳中和”,如PAS 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

    二、国际碳标准案例:PAS 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

     PAS 2060是一项旨在阐明证明碳中和的公共可用规范,由英国标准协会(BSI)编制发布并于2010年4月生效。PAS(Publicly Available Specification)作为一种具有协商性质的标准规范,在英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其权威程度和法律效力低于国际标准(I SO系列标准)、欧盟标准(EN系列标准)和英国标准(BS),而高于公司指导手册(Company Manuals)、各类私人标准(Private Standard)。任何组织、协会或集团都可以基于某一特定主题的最佳实践进行文本标准化设计,继而发展成一项PAS标准。与BS相比,PAS仅需邀请一些利益相关者参与评论且在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共识即可,而BS的颁布必须建立在英国国内所有利益相关者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就开发周期而言,发展一项PAS标准仅需8-12个月,而一项BS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要12-18个月,欧盟标准、国家标准的开发周期则更长,分别为3年左右、3-5年。

    与现有其他国际碳标准或方法学相比,PAS 2060具有一些特定属性。与同属于公共可用规范的PAS 2050比较而言,PAS 2060明确规定了任何经济实体如何声明碳中和以及如何证明其实现碳中和承诺,而PAS 2050则主要用于指导企业量化其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与GHG Protocol相比,PAS 2060是一项综合的碳标准规范,适用主体范围广泛,从地方政府、社区、组织、社团到家庭、个人,适用标的物也比较全面,从具体活动、产品、服务到项目、事件等,而GHG  Protocol则属于基础方法学,兼容性和专业性均较强,针对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方法规范,是目前大多数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包括PAS 2060在内)开发所参考的主要方法学之一。与ISO 14064、ISO 14067等国际标准相比,PAS 2060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力较弱,而PAS 2060标准的开发往往也遵循国家标准化组织(ISO)的一些程序规则,所以PAS 2060的成功开发为ISO发展同类碳中和证明标准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作为碳中和领域的第一个官方标准,PAS 2060是在国际社会缺乏碳中和权威定义、审定方法,以及社会公众对企业“漂绿”行为的担忧、对“碳中和”声明质疑日益增多的背景下编制的。根据该标准的术语定义,碳中和是某一特定经济实体的特定标的物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大气中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净增长为零的一种状态。

    PAS 2060标准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积极效果:加强消费者保护;鼓励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开展;准确且可验证的碳中和声明,从而不会产生误导;增加企业等经济实体改善其生产过程和产品方面谈管理的可能性,以应对客户方面的压力;增加公众、消费者和潜在购买者做出低碳消费选择的机会。PAS 2060倡导采用从界定声明主题、量化碳足迹、承诺碳中和到实现碳减排这样的逻辑推动经济主体

的减排努力,具体而言应用PAS 2060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一是界定碳中和声明的对象主体;二是采用认可的方法量化既定对象的碳足迹;三是一套碳足迹管理计划并进行碳中和承诺;四是采取行动以减少既定对象的碳足迹并确认减排行动的有效性;五是重新量化既定对象的碳足迹以确定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即残留温室气体);六是引入或考虑补偿项目用以抵消残留的温室气体排放;七是对实现碳中和进行声明。应用PAS 2060证明碳中和的基本方法如图1所示:

     在PAS 2060应用过程中,需要借用一些其他公认的碳排放方法学和标准规范以量化既定对象的碳足迹和审定其减排量等,不过这些方法学的选用应遵循一定的优先原则,即优先选用国际标准和国际认可的标准(如区域或国际标准),然后再考虑公认的行业标准方法(如W BC SD开发的水泥行业低碳标准)。在量化碳足迹及开展实际减排行动时可参考使用的主要的标准规范如表1所示。此外,在碳抵消环节开展碳交易或执行碳减排项目活动时也需要应用一些标准规范,这些标准规范可归纳为两大类:一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执行(JI)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制(EU E T S)相关标准规范;二是非京都议定书框架下WW F开发的黄金标准(GS)和气候组织提出的自愿碳标准(VCS)等。

 

 

    三、国际碳标准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现阶段,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并不承担具有法定约束力的碳减排义务,但作为全球排放大国之一,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减排压力。同时,为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以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政府继在“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之后,在2011年3月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提出未来五年要实现能耗强度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而且强调指出要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作为碳减排实践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和经济主体,中国企业应认清形势,提高低碳发展意识,跟踪碳标准等气候变化政策发展,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构建和完善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管理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具体而言,企业要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理解气候变化背景下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机遇

     气候变化是不争的事实,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共同行动中,中国企业首先要正视自身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政策法规(如碳标准)约束、能源原料供应方面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风险、低碳产品市场竞争风险和企

业社会责任风险等,然后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和低碳发展意识,识别节能减排重要环节,积极采取行动规避现行以及未来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法规(如碳排放强度约束、碳税或能源税),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碳生产率,降低营运成本,增加企业在低碳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企业声誉与绿色品牌价值。

     2.努力构建和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管理体系

     由于温室气体尚未纳入中国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所以中国企业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管理方面基本上没有太多经验。不过,经过“十一五”节能减排的实践,中国主要能耗污染企业在环境监测统计核算、能源数据统计管理方面还是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企业可以基于这些经验,结合国际碳排放标准的管理规范要求,努力构建和完善温室气体核算管理体系。当然,中国政府也应该加紧对现行国际碳排放标准的跟踪研究,建立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测量、报告和核查体系及其配套方法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加快企业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

     3.依托现有碳标准积极发展企业层次温室气体减排管理路线图

     中国企业,特别是有一定能源和环境统计数据基础的企业,可以参考现行碳排放标准试着发展温室气体减排管理路线图,比如近期内,以I SO 14064-1和GHG Protocol等标准为基础,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碳信息披露做基础准备;中期内,依据PAS 2050、ISO 14067和GHG Protocol等标准量化产品碳足迹,为评价企业价值链的碳排放管理绩效做技术储备;远期目标应为企业实现碳中和、温室气体实质性减排以及积极参与国内外碳市场,主要的标准基础可选择ISO 14064-2和PAS 2060等。

     4. 推动企业产品供应链乃至企业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能力建设

     为提高企业产品的低碳竞争力和企业绿色品牌价值,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可借鉴国际知名企业践行碳标准的经验,追踪企业产品供应链乃至企业价值链的碳管理绩效,用于指导自身的采购决策、销售决策等。这就要求企业鼓励供应商及时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客观评价其碳排放绩效,并与供应商通力合作,开展最佳碳排放实践经验分享、识别碳减排潜力、遴选成本有效的碳减排方案等活动,从而降低企业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风险,推动更多的关联企业参与碳减排行动中。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文章全文:国际碳标准发展及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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