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培红,和夏冰,息摇宏(北京师范大学),沈楠,武翡翡,范晓姗(北京师范大学),蔡虹(北京师范大学)
摘要:查阅了7种语言原文文献,收集并整理了美国、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印度、英国、瑞典、挪威、法国、日本、韩国、意大利等14个国家的环境保护部门机构设置、体制安排的经验,为中国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丰富的、系统的、可借鉴的信息资料。报告归纳概括出国际上两大代表性的统一管理环境事务的模式:一是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以部门整合和职能相融合的“大部制”模式;二是以日本、美国为代表的统一决策下的分部门管理模式。并认为采取设置附属于内阁部的专业化执行机构的体制安排,是适应环境管理需要综合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合理选择。借鉴相关国际经验,提出在未来中国环保大部制改革时应把握好以下构建点:部门环境职能整合应以统一决策权为首要目标,以行政资源协调权为保障;采用专业化执行局体制,平衡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根据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特性,将决策权与监督权适度结合;强化区域派出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环保部对地方的政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