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9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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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把握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2022-02-01 作者: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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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在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规律和实践认识的把握上开辟了新境界,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治理方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历史成就和世界影响日益凸显。总结剖析和正确认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源和内涵,对于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等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1]“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等字样高度概括了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分量十足、内涵丰富。总结剖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历史性成就,正确认识和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的根源和内涵,对于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等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思想认识之变: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之大者”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提出并确立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谋划开展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作出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4条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条基本方略;在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一大发展理念;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一大攻坚战;在到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是一个重要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改通过的党章增加“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内容,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标志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愿的高度统一,这也从党和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进一步彰显出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作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十个必须”之一,把“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十条宝贵经验”中的一条。这些都集中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中央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2]

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的广泛共识不断形成。一方面表现在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摒弃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另一方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人们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这样的思想共识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根本思想保证和思想基础。

二、规律认识之变: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开辟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和制度自觉,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发展。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根本保障,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站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高度,深刻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环境与民生的关系、自然生态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等,系统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3]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文明观。习近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好才能文明旺,国家美才能事业昌。这是站在人类发展历史的视角思考自然生态、经济和人类关系的观点,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定位问题。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为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必须遵循的总体原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升华,体现出我们党对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理念问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习近平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深刻回答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问题,对生态环境进行了重新定位,从根本上打破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诠释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路径,是对发展思路、方向、着力点的认识飞跃和重大变革,是发展观的深刻革命。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环境民生观。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这种基础民生观是对民生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向问题。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习近平坚持自然与历史的辩证统一,强调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用“命脉”把人与山水林田湖草连在一起,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唇齿相依的一体性关系,也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思维和实践方法。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习近平指出,要用制度保护环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逐步形成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单项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机制问题。

“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的全民行动观。习近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这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和行动主体。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习近平强调,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人类应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体现了宽广的全球视野和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战略抉择,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命运共同体和国际话语权问题。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涵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定位、基本理念、本质关系、政治要求、目标指向、实践方法、根本保障、国际视野等诸多方面,高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思想武器、方向指引、根本依据、行动遵循和实践动力。

三、体制机制之变: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从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到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1984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年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分离出来,并被确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3年,全国人大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次年更名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总局;全国政协设立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08年,组建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并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断优化强化;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我国坚持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从“32字”环保工作方针,到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再到生态环境指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得到显著加强。2014年,修订了被社会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环境保护法》。这之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近30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制定和修订,这其中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固废法、环评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核安全法,以及近年来出台的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一套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和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形成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在制度改革创新方面,陆续出台了几十项创新的制度和改革方案,比如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此外,还基本实现了全国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尤其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长效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企业更加自觉转型发展、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理念大幅提升。

四、环境改善之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大的五年,污染防治方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对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刚性约束。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区域绿色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及海岸带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从数据、指标来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这种历史性变化更为直观。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48.4%,超过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40%~45%的目标。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保护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九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圆满超额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87%,比2015年增长5.8个百分点,超过“十三五”目标2.5个百分点。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达到了3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8.8%,也超过“十三五”目标10.8个百分点。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2015年的66%提高到2020年的83.4%,超过“十三五”目标13.4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由2015年的9.7%下降到2020年的0.6%,超过“十三五”目标4.4个百分点。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双超过90%,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目标。在生态环境状况方面,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3.04%,自然保护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到陆域国土面积的18%[4]根据2020年国家统计局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9.5%,比2017年提高了10.7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五、世界影响之变:为全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中国方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联合国所倡导和坚持的包容、公平、可持续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目标高度契合,为全球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三大危机指明了方向,提出中国方案,有利于推动全球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我国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治理进程和机制。在全球层面,中国是联合国主要环境公约的缔约方,我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相关多边公约或议定书,并切实履行这些公约规定的相应义务,为保护全球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以《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例,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晰了落实“双碳”目标的政策框架和路线图。在区域层面,中国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环境合作机制和倡议,近年来还在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大湄公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框架下推动环境合作或设立合作中心,与周边国家携手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发起了系列绿色行动倡议,采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一系列举措,持续造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各国人民。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与60多个国家、国际及地区组织签署约150项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文件,已签约或签署加入的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等50多项,为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球生态文明之路行稳致远作出中国贡献。

我国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和良好实践正走向世界。我国不仅是联合国全球治理的忠实履约者、奉献者,并且逐渐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领跑者。2016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在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发布,2021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在昆明成功举行。对于全球环境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来说,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理念等重要论述的理论引领与实践遵循意义日益凸显。在出席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气候雄心峰会、领导人气候峰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等重要会议时,习近平多次就全球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阐释中方立场和主张,宣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新举措,不断强化自主贡献目标,向世界传递中国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信心和雄心。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5]这充分彰显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领导力和大国担当,有力对冲了逆全球化影响,为重铸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雄心发挥了大国表率作用。

我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不断提升。我国始终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强调人与自然应和谐共生,明确提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以绿色转型为驱动,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国际法为基础,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为全球环境治理作出巨大贡献。无论如何,我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上的积极立场,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源自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扎实地推进并取得切实成效,才能在全球环境治理舞台上扮演一个更加积极主动的角色、做出更大贡献、发挥更大领导作用,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N].人民日报,2021-11-171.

[2]孙金龙.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N].人民日报,2020-11-209.

[3]孙金龙. 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N].人民日报,2020-06-309.

[4]寇江泽,汪哲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强生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权威发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N].人民日报,2021-08-196.

[5]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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