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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中心以案为鉴 强化政治担当——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2020-04-23 来源:综合部(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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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日上午,政研中心党委书记吴舜泽同志主持召开2020年第5次党委(扩大)会议,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传达学习交流《关于评估中心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国旗违纪问题的通报》(环党组[2020]12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列席。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军同志向全体同志传达《关于评估中心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国旗违纪问题的通报》(简称《通报》)文件精神,带领大家导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简称《规定》)。

  党委书记吴舜泽同志及其他党委委员分别结合实际工作谈了体会和认识,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谈到,《规定》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通报》给出了具体案例,使大家受到了很好的两个层面的教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这个关键词,进一步明确了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明确了严管厚爱的管理思路。大家坚决拥护《通报》,表示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认为,《通报》彰显了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防“灯下黑”的坚强决心,向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释放了不认真履责就要被追责问责的强烈信号,为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会议认为,《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紧紧扭住了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了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体现了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中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中心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心领导、部门主任、研究室主任的职务不是荣誉,而是更大的责任。各部主任的职责是把部门管理好、团队建设好、研究工作推进好,要亲力亲为,率先担当,从细节抓起,管队伍,管思想,不能大而化之,不能搞形式主义,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具体的,责任也是全面的,不要仅仅把党风廉政作为主体责任的全部。

  会议强调,此次会议也是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动员部署会。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通报》文件精神,清醒地认识到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在党内仍然存在,陈国旗违纪问题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心党员干部要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字当头,在实际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深刻体会严管就是厚爱,按生态环保铁军的标准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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