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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中心党委学习交流研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9-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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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6日,政研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吴舜泽同志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研讨交流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研中心在家的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学习会主要采用“导学+研讨交流”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军同志围绕《条例》全文内容,特别是与2016年7月印发的《条例》相比重点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导学。吴舜泽同志及其他党委委员分别结合实际工作谈了体会和认识,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认为,时隔三年重新修订《条例》,充分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一贯原则。《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对2016年《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及问责主体职责、问责的11类情形、问责情形的加重或减轻、问责流程的规范,以及对问责不服可申诉、被问责干部仍有机会得到正常任用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详细规范完善的制度遵循,有利于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政研中心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中心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开展好问责工作,但问责追责不是目的,要结合中心科研工作实际,探索研究符合中心实际的纪检工作方法,对政研中心干部职工做好“精准画像”,注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准化针对性,注重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政研中心班子成员、各部主任以及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中心党委将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抓好问责工作,对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认真履责的同志要进行严肃批评、追责,对于改正表现好的同志也要多给予鼓励肯定。政研中心作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决策支持单位,在生态环保督察问责方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中心法规部要充分发挥自身研究优势,认真研究生态环保方面不依法履责的典型案例、问题清单,为部做好精准问责、量化问责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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